党政机关、涉密单位保密室
党政机关、涉密单位内部集中处理、存储、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用、独立、固定场所,以下简称保密室。
注:本标准所指保密室包括但不仅限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单位、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单位等的保密室;不包括涉密档案室、涉密机房、国家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室等其它保密要害部位。
选址要求
1保密室应选择远离境外驻华机构、境外人员驻地等涉外场所、场地或部位。
2保密室应选择远离商业、娱乐、旅游、餐饮和宾馆等人员复杂的公共场所、场地或部位。
3保密室应位于单位内部,远离对外业务服务区、公用区域和本单位边界。
4保密室所在单位若与其它单位共用一栋建筑,应设置门禁或人员管控等出入口控制措施。
5保密室应设在二楼以上,但不宜设在顶层。
建设要求
1门的要求
应采用符合GB17565要求的甲级防盗安全门,并配备自动关门装置。
2窗的要求
2.1窗应加装金属防盗栏。防盗栏应符合以下要求:
a)防盗栏应使用直径不小于16mm的实心钢条;若选用不锈钢管,则应在钢管内穿有直径不小于16mm的实心钢条;
b)防盗栏杆的竖向平行间距不应大于100mm;
c)防盗栏应使用不小于Φ12mm的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
2.2窗若采用其它防非授权闯入设施,则应符合相关要求。
2.3窗口应采取加装窗帘或贴膜等遮挡措施,以防窃照。
3墙体要求
保密室应是独立房间,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宜,且保密室外墙应为到顶的实体墙,墙体厚度不应小于180mm。若保密室外墙无法满足到顶实体墙要求,则应按2.1的要求安装到顶的防盗栏并采取遮挡措施,安装应牢固可靠。
4通风管道要求
若存在通风口、管道口或其它孔洞,应设置牢固可靠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人员爬入。
5供电系统要求
6网络布线要求
保密室的网络综合布线应符合BMB5-2000的相关要求。
安全防护要求
1安防系统要求
1.2入侵报警系统
1.2.1保密室应安装符合GB50394相关规定的入侵报警系统,安装高度、位置、覆盖范围应适当,全面覆盖可能发生非法入侵的门、窗、通风管道等重要位置。
1.2.2有非法入侵时,现场应自动启动报警装置,报警声应不小于80dB(A),并即时通知相关人员至少2人。报警应持续到相关人员确认警情后自动或手动解除。
1.2.3应确保入侵报警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保密室在非工作时间或无人值守状态下应开启报警系统进入布防状态,其布防、撤防、报警等信息存储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1.3系统设置与运行
2保密设备要求
2.1保密室应配置足够的密码文件柜,确保所有国家秘密载体按要求放入密码文件柜中保管。
2.2保密室应配备符合国家保密要求的国产碎纸机等涉密载体销毁设备,并设有手机屏蔽柜或存放柜(盒)。
3防火要求
保密室不应设置明火设施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按要求配备火灾报警和消防灭火设施,室内装修应符合GB50222的相关规定。
4防水要求
保密室内不应设置消防以外的给水系统,给排水管不应安装在保密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