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警联动,让“违法广告车”无所遁形

admin 2025-08-08 240人围观 ,发现247个评论

监控拍到的广告车辆

据介绍,这些广告车辆违反了《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交通车辆车身设置广告或者使用加载电子屏、音响等形式播放户外广告”的有关规定。然而,在日常管理中,由于车辆流动性大,此类违法案件一直存在取证难、确定当事人主体难等问题,因此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难题,需要集合多方面力量进行破解。

“这次是天宁交警大队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AJ82B5的小型厢式货车,在行驶中使用车载显示屏播放广告,车辆沿途行经龙锦路、竹林北路、龙城大道、青洋路等主干道,涉事车辆已被天宁交警大队暂扣。”天宁城管大队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立刻约谈了该车驾驶员尹某某。在初步了解情况时,尹某某向执法人员辩称并不认识该车行驶证上的车主郭某某,该车为尹某某兄弟借用后准备来常州做广告的,到常州后尚未上路行驶便被交警部门查获。

在整个案件事实清楚以后,天宁城管执法大队根据《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结合《常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对当事人擅自使用交通车辆车身加载电子显示屏播放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相关罚款已缴纳到账。

后续,天宁城管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更有效地破解诸如此类城市管理中的难题。

校对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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