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大家在邮寄价格比较昂贵的物品时
都会给物品办理保价服务
为的就是万一在运输途中物品发生意外受损
或者丢失后快递公司能给与赔偿
长沙的罗先生和辽宁的陈先生
本以为保价了就能够顺利理赔
可没想到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
1
两天后,南宁的收件人在当场拆封验货时却发现,其中的两件“低音炮”出现了严重损坏,其中一个盆腔损坏、振盆僵硬,另一个磁圈脱落、外圈位移,无法发声。“低音炮很娇贵,发生这样的损坏,基本上就报废不能用了。”罗先生说。
严重受损的低音炮
可对方给出的赔偿方案让罗先生啼笑皆非。
调查:
音响厂家提供的证明
德邦公司不予认可
律师观点:
德邦公司应当按照保价金额
全部赔偿
湖南荣湘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亚云认为,双方争议的最终解决依赖于快递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保价规则。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并未有保险公司介入理赔,应当是德邦公司采取自行保价的方式与消费者建立了快递服务合同关系。《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自行保价方式的赔偿办法,即:“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袁亚云同时表示,保价规则并不适用《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的规定。就罗先生邮寄音响受损一事来说,如果未作特别约定,即便受损音响的市场公允价格低于2160元,德邦公司也应当按照保价金额全部赔偿。此外,德邦公司应当按《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履行保价规则的告知义务,否则,即便约定了“保价金额不得超过货物价值”,也因为受到格式合同的严格限制,该条款不会发生效力。
2
今年1月份,辽宁省大连市的消费者陈先生帮朋友在日本定制了两根高端渔竿,总价约3万余元。7月17日,陈先生委托德邦将渔竿分别邮寄到北京、山东。
邮寄到北京的渔竿价格1万元,陈先生选择保价1万元,并支付了保价费30元。7月20日,渔竿运抵北京,朋友签收后却发来消息称“渔竿断了”。朋友家中有监控,打开包裹的过程都被记录下来,包裹外有明显的破损,渔竿前端已断。当天,收件人通过德邦将渔竿退回。
在与德邦物流沟通此事的过程中,让陈先生郁闷的事再次发生,另一根邮寄到山东的渔竿也出现了磨损的情况。这根渔竿的价格为2.38万元,邮寄时保价两万元,并支付保价费60余元,收件人验货后也将渔竿退了回来。
陈先生回忆说,当时邮寄渔竿时,是德邦快递工作人员与他一起打包,室内监控录像显示,渔竿在包装前是完好无损的。
调查:
德邦称定损依据不足
无法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德邦物流辽宁大连中华路营业部一位姓刘的负责人解释称,陈先生邮寄的物品之所以不能按保价金额赔偿,是因为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渔竿的实际价格。陈先生提供的转账记录时间是2017年,而渔竿的发货时间是2018年,德邦公司不能认定其为渔竿的实际价格,无法按照保价金额赔偿。至于磨损的渔竿,因为外包装并没有发生破损,包裹内物体发生碰撞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律师观点:
应按保价金额赔偿
快递公司不得逃避责任
另外,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出现货物丢失或损毁,快递公司也不能以自己制定的设置赔偿最高金额上限的格式条款来拒绝赔付,这一般被认为是无效的霸王条款。